Thursday, February 10, 2011

他唱他们的歌

凌晨2点又半粒钟。大头好像太重,害的脖子有点酸。
今天新年假期宣告结束,收拾心情回店开工。
是有点累啦,不过还是想趁现在感觉还在的时候把这个不是很长的post完成才甘愿。

“这首歌要唱给我一个朋友,是一首她偶像的歌。”
“五月天的《知足》,希望她会喜欢。”

长这么大,头一次坐在台下听到台上为我唱了首歌。
还特地挑我的最爱来唱。
不管唱得好听不好听,掌声我是给定了。

气氛很好,表演的还有2位,男的弹吉他,女的操琴。
声音都很顺耳,陆陆续续收到点歌单,陆陆续续唱了几首歌。
酒吧的舞台不算很大,左边放了组drums,右边架keyboard,
3个人影坐中间就把整个台给挤满了。
记得上次他跟我说总有一天要踏上国际舞台,要靠实力地站上去。
想说,这个舞台虽然不大,但这可以是个不错的开始。

点了杯咖啡因不太多的mocha,热的,味道还不错。
刚刚放到我面前的时候有3个层次,模样很可人。
白绵绵的泡沫-淡褐色的一层咖啡-非常白的中间-浅浅的最底层巧克力,
到最后被我搅成一团肮脏褐。
喝道快到半杯的时候跟他说我喝完就走,外面夜已经很暗了。
他说再等等,等他唱完下一首歌。
好吧,再待一会。

“下来这首也要送给那位朋友。”
“《突然好想你》,希望她会喜欢。”


现在好料了咯,以后听到这两首就会想到你。



谢谢。
不过,五月天是我的信仰,不是偶像,记得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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